关于举办2016“合川钓鱼城杯” 中国休闲垂钓公开赛的通知
来源:休闲垂钓协会   作者:协会秘书处   日期:2016-09-12 09:29:43   字体:【

休钓协[2016]22号

关于我会与中国渔业协会分开办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位于嘉陵江、涪江、渠江三江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渔业资源丰富。钓鱼城为历史古迹,垂钓文化底蕴深厚。近年来,合川区政府高度重视休闲渔业发展,将休闲渔业与旅游产业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集垂钓、美食、文化、观光、度假为一体的休闲渔业之路。为了促进合川休闲渔业产业发展,感受合川休闲垂钓文化,我会决定与合川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16“合川钓鱼城杯”中国休闲垂钓公开赛。具体比赛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
    2、地点:双龙湖休闲垂钓基地。
    二、活动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休闲垂钓协会,合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合川钓鱼协会。
    协办单位:合川区农委、合川区公安局、江城水务公司。
    三、裁判及比赛流程
    (一)裁判人员:由中国休闲垂钓协会选派国家级裁判员执裁。
     (二)公开赛流程。
    1、开幕式
    时间:上午9:30;
    地点:双龙湖休闲垂钓基地;
    内容:签到、抽签,举行开幕仪式,主裁判宣布比赛规则。
    2、钓鱼比赛
    时间:上午10:15开赛,下午16:30结束。(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地点:双龙湖休闲垂钓基地;
    内容:50组参赛选手使用5.4以内米手竿垂钓,以团队总重量为单位计算成绩。(每组参赛队3人,其中1人兼队长)。
    3、闭幕式
    时间:下午17:00;
    地点:双龙湖休闲垂钓基地;
    内容:颁奖、领导讲话、宣布比赛结束。
    四、报名方式
    (一)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代表队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15日。
    1、联系人员:邹建华(不接受预订报名,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2、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合川钓协)023-85133566,18725706828;
    (三)每组报名费:600元;
    (四)领取参赛证,领取比赛服装:活动日前2天组委会办公室或开幕式前比赛场地临时办公点。
    五、比赛办法
    (一)项目进行1场比赛,分为4个小组同时进行比赛,每小组选出成绩前5名进入本次大赛的入围获奖选手,再按4个小组的第一名评选出总成绩的前四名,四个小组的第二名评选出总成绩的五至八名,4个小组的第三名评选出总成绩的九至十二名,四个小组的第四名评选出总成绩的十三至十六名,四个小组的第五名评选出总成绩的十七名至二十名,按以上的评比原则评选出本次比赛的总排名进行嘉奖。
    (二)抽签方法:每个参赛队抽取一个单独的号码,到比赛场地对应的钓位进行比赛。
    六、奖励办法
    (一)冠军队 1名:奖杯+ 证书+奖金40000元;   
    (二)亚军队1名:奖杯+ 证书+奖金20000元;   
    (三)季军队1名:奖杯+ 证书+奖金5000元;   
    (四)优胜奖队 4-10名:证书+奖金依次2000、1000、900、800、700、600元;   
    (五)优胜奖队11-15名:证书+奖金300元;
    (六)优胜奖队16-20名:证书+奖金200元;
    七、比赛规则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入场,对号入位。
    2、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相邻队队长和本队队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5、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长度加上子线长度不得超出竿长的30cm。
  6、比赛中禁止喧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7、比赛一律限用5.4米以内手竿一支(正负3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
  10、比赛期间禁止换人,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11、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12、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本次比赛钓手全部使用主办方提供的公饵,任何参赛钓手不得使用自带饵料,如有违背直接取消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直接取消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直接取消比赛成绩。
    八、其他
    (一)各参赛队员必须于比赛日上午7:30开幕式现场报到,未到者为自动放弃比赛,不退报名费。
    (二)各参赛队员交通自理,车辆应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停放。
    (三)参赛队员及裁判工作人员的就餐、饮水均由大会提供。
    (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休闲垂钓协会。
   
                                                                                                              

休闲垂钓协会
2016年9月3日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4024974号-1    版权所有:休闲垂钓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凯晟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56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