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休闲垂钓协会
浙江省钓鱼协会
台州市港航口岸与渔业管理局
临海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中国国际教育电视台
三、承办单位
临海市港航口岸与渔业管理局
临海市桃渚镇人民政府
四、执行单位
休闲垂钓协会海洋牧场钓场建设分会
台州市钓鱼协会
浙江宏野海产品有限公司
五、赞助单位(进行中)
六、支持媒体
CCTV17农业强国、中国渔业报、中国水产、新浪体育、腾讯体育、四海钓鱼频道、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新华网客户端、学习强国客户端、人民政协网、央广网、环球网、中国新闻网、中国钓鱼杂志社、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浙江体育在线、钱江晚报、都市快报、浙江工人报、浙江体坛报、今日头条、百度百家、东方头条、搜狐、腾讯、凤凰网、UC头条、网易、抖音、火山视频、腾讯视频、百度视频、西瓜视频、bilibili视频、中国移动咪咕直播、上鱼APP直播平台、鱼乐浙江、自媒体等。
七、比赛项目
1.休闲竞技垂钓个人总重量赛、单尾重赛。
2.休闲游钓比赛。
3.亲子休闲游钓比赛。
八、比赛日期:2023年5月27日
九、比赛地点:临海市桃渚镇浙江宏野海产品有限公司(休闲游钓基地)
十、参赛对象
身体状况良好、喜爱钓鱼运动的钓友均可参赛(浙江省外钓友参赛给予一定比例)。休闲竞技垂钓个人总重量赛、单尾重赛和休闲游钓比赛以个人报名,亲子休闲游钓比赛以家庭为单位报名(均以交纳报名费为准,不接受口头报名)。
十一、奖项及奖励
1.休闲竞技垂钓个人总重量赛、单尾重赛
第一名:200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10000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500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2000元、证书
第七名至第十名:各1000元、证书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500元
第二十一名至第四十名:各300元
单尾重取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和300元;
获奖运动员请按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2.休闲游钓比赛
第一名:10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500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30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200元+证书
获奖运动员请按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3.亲子休闲游钓比赛
第一名:10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500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30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200元+证书
十二、报名费用
1.参赛报名费:
①参加休闲竞技垂钓比赛的,每人需交纳300元人民币报名费;
②参加休闲游钓比赛的,每人需交纳50元人民币报名费;
③参加亲子休闲游钓比赛的,每个家庭需交纳100元人民币报名费;
参赛资格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2.参赛人员往返旅费自理;台州市外参赛人员如需安排住宿的,请在报名时注明。
3.大会提供比赛当日中餐及饮用水,并给参加比赛的人员(家庭)一或两条钓获的鱼。
4.参赛选手注意个人往返途中安全。
十三、报名、报到
1.参赛人员报名联系人:秦选剑18967608366(微信同号)。
2.每个参赛人员必须是实名制报名,填写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
3.报名年龄:亲子休闲游钓比赛7至75周岁,其它比赛18至70周岁。
4.报名日期截止2023年5月22日。
5.参赛人数、报到时间及地点。
①参加休闲竞技垂钓比赛的人数为200人,报到时间:比赛当天8:30前;报到地点:浙江宏野海产品有限公司休闲游钓基地黄鱼养殖塘;
②参加休闲游钓比赛的人数为50人,报到时间:比赛当天9:30前;报到地点:浙江宏野海产品有限公司休闲游钓基地三角塘;
③参加亲子休闲游钓比赛的为20个家庭,每个家庭人数3-4名,报到时间:比赛当天9:30前;报到地点:浙江宏野海产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前鱼塘;
各项目比赛集中颁奖,颁奖仪式结束后离会。
十四、裁判员。
赛事所有裁判员均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五、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满18周岁的人员由监护人负责,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人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六、如遇恶劣气候影响,组委会有权推迟或取消赛事。
十七、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裁决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意见书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申诉费全部退还。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比赛办法
一、休闲竞技垂钓个人总重量赛和单尾重赛比赛办法
1、手竿钓混合鱼限用5.4米竿一支。线长均不超过竿长30厘米,鱼钩1—2枚,必须使用无倒刺钩,禁止使用连体钩;鱼情:大黄鱼(0.5-1.0公斤/尾)、鲈鱼(0.5-3.0公斤/尾)、梭鱼(0.5-3.0公斤/尾)、鲷鱼(0.5-1.0公斤/尾)等;
2、比赛钓二轮,每轮时间120分钟,第一轮9∶30-11∶30,第二轮13∶00-15∶00;
3、运动员通过手机抽签决定各自分组、钓区和钓位;
4、比赛期间非比赛进行时段运动员不准在比赛区试漂、试水深,赛前五分钟统一调漂。鱼护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入水;
5、用饵规定:统一提供诱饵和钓饵,一经发现自带饵料,当即取消参赛资格,不退报名费;
6、手竿比赛的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过规定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7、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禁止毁窝;
8、比赛中按规定统一抽签换位,运动员带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领逆时针换区换位。擅自换位或不按规定方向换位的加罚3分;
9、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起竿停止垂钓,未入护之鱼不计成绩,运动员在钓位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
10、比赛期间未经裁判员称重量不许移动鱼护。运动员擅自将钓获的鱼倒入渔场,串鱼、并鱼等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11、比赛中严禁喧哗,比赛中途运动员需要离开钓位,必须报告裁判员,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12、运动员应发扬良好赛风,遵守规则,尊重裁判,关心并重视环保,不乱丢遗弃物,剩余饵料、烟头、垃圾不得抛入水中。违者加罚3分;
13、比赛期间鼓励运动员互相监督,积极、主动、及时地向裁判员举报投诉违规违纪行为,以便裁判员及时阻止和处理,赛后30分钟不再受理投诉;
14、运动员犯规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罚。除上述明确规定处罚的,其它违规分别采取下列处罚:(1)运动员违规或对他人比赛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加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加罚5分,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2)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15、成绩计算办法:
(1)以鱼获的重量计算成绩,按区积分(倒积分制),重量多者得1分,次者2分,以此类推;
(2)名次按本人二轮积分之和排列,少者列前。如遇相同,则以副本分,先比较各轮积分,后个人总重量排列名次。
二、休闲游钓比赛办法
1、手竿钓混合鱼限用5.4米竿一支。线长均不超过竿长30厘米,鱼钩1—2枚,必须使用无倒刺钩,禁止使用连体钩;
2、比赛钓一轮,上午10∶00开始至下午2∶00结束(包括中餐用餐时间);
3、运动员抽签决定各自钓位;
4、用饵规定:统一提供诱饵和钓饵;
5、手竿比赛的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过规定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6、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
7、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起竿停止垂钓;
8、比赛中严禁喧哗,比赛中途运动员需要离开钓位,必须报告裁判员,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9、运动员应发扬良好赛风,遵守规则,尊重裁判,关心并重视环保,不乱丢遗弃物,剩余饵料、烟头、垃圾不得抛入水中;
10、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1、成绩计算办法:以钓获鱼的总重量计算成绩,重量相同抽签确定名次;
三、亲子休闲游钓比赛办法
1、27日上午9:30前报到,以每个家庭为单位集中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须在裁判员引导下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比赛设一个钓区,钓一轮,上午10∶00开始至下午2∶00结束(包括中餐用餐时间)。
3、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比赛一律使用手竿(自备或者现场租赁),鱼竿长度不得超过5.4米,限一组一竿一线,1至2钩,钓法不限,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参赛钓具自备。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未入护(桶)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应立即收竿,钩、漂应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称重。
6、比赛中禁止喧哗,提倡比赛不吸烟、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7、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8、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9、成绩计算办法:以每个家庭钓获鱼的总重量计算成绩,重量相同抽签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