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活动】2022我的田园杯·首届川钓王钓鱼争霸赛(6+1青白江站)竞赛规程
来源:休闲垂钓协会   作者:协会秘书处   日期:2022-11-03 15:41:37   字体:【

一、指导单位: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四川省水产局、休闲垂钓协会

二、主办单位:

四川省渔业协会、四川农村日报

二、承办单位:

四川我的田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四川鼎瓴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渔业协会钓鱼分会

三、赞助单位:

四川阆中水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

电视媒体:北广传媒四海钓鱼频道、湖南广电快乐垂钓频道、湖北广电中国钓鱼、渔乐播报

直播媒体:快手直播、抖音直播、腾讯直播、上鱼

平面媒体:四川农村日报、中国钓鱼杂志

网络媒体:新华网、腾讯、网易、凤凰、海峡钓鱼论坛、快乐垂钓网、

六、竞赛日期:

11月13日上午8:00准时检录,9:00开幕式

八、竞赛地点:

四川省青白江区我的田园-成都钓鱼人运动公园

九、报名及参赛费用:


四川户籍及在四川工作的钓鱼爱好者且身体健康者18-70岁,无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行程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限报228人。


参赛选手往返差旅及食宿自理,主办方提供比赛日午餐及饮用水。每位参赛选手须缴纳本次比赛的赛事服务费。


赛事服务费:368元


联 系 人:文女士


电话:13980485277


报名成功的运动员都将获得由四川我的田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198元的家庭观光年票一张及200元园区商品抵扣劵一张。


赛事服帽、鱼护、饵料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时必须使用。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1日18:00(注:以名额报满为止,以交参赛服务费为准)。

报名成功的运动员请使用微信扫描、关注并注册“网钓天下”


十、比赛项目:


5.4米内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限用4.5米、5.4米)


有效鱼种:鲫鱼、鲤鱼、草鱼、鲈鱼。


投放新鱼:鲫鱼0.2斤~0.5斤2万斤,鲤鱼2斤~5斤3千斤


十一、竞赛办法:


1、饵料由主办方统一提供公饵,非指定用饵禁止带入赛场。



本次比赛为公饵赛,饵料由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提供,购买比赛指定用饵可在淘宝搜索店铺:金龙户外旗舰店 ,即可购买使用。或打开淘宝扫描下方店铺二维码直接购买。


2、比赛共进行一场(共240分钟)积分重量赛,分四个分区同时进行,赛前运动员凭参赛证抽签确定钓区钓位。


十二、成绩计算方法:


分四个积分区统计成绩,采用倒计分方法,分区积分方式。


各分区积分排名第一的,列总成绩1--4名;


各分区积分排名第二的,列总成绩5--8 名;


各分区积分排名第三的,列总成绩9--12名;以此类推,


积分相同则比较总重量,总重量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三、录取名次、奖励办法及晋级总决赛办法:


录取名次:总重量取前30名,颁发奖金、证书及川钓王入围证。


一等奖:一个,奖金20000元(第1名)


二等奖:一个,奖金2000元(第2名)


三等奖:一个,奖金1200元(第3名)


四等奖:一个,奖金800元。(第4名)


五等奖:四个,奖金600元。(第5--8名)


六等奖:四个,奖金300元。(第9--12名)


七等奖:八个,奖金200元。(第13--20名)


八等奖:十个,奖金100元。(第21--30名)


本次比赛总成绩前三十名的运动员获得首届川钓王总决赛入围名额。入围选手如参加总决赛必须填写入围详细资料,进入总决赛不收取任何押金。


同时本次赛事冠亚季军将获得“中国公益休闲垂钓大赛”台钓总决赛晋级卡 。中国公益休闲垂钓大赛总决赛奖品为 价值60万阆中水城合院一套。


趣味奖项总共10个总价值8200元园区抵扣劵,由四川我的田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将在闭幕式颁奖现场进行抽奖


十四、赛事报到及离会:


1.报到时间: 2022年11月12日上午10点至下午17点


报到地点:四川省青白江区我的田园-成都钓鱼人运动公园


报到要求:运动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且需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行程,报到完成后在报到现场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次日核酸报告为阴性者方可参赛。


2.离会时间:2022年11月13日比赛颁奖结束后。


十五、免责声明: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六、本规程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十七、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比赛规则


1、 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分区和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入场,对号入位。


2、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一律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公共饵料。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一经发现使用违规饵料,取消当场比赛成绩及取消其他站次报名资格。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


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5、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漂座处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6、比赛中禁止喧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7、鱼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


10、比赛期间禁止换人,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11、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12、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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