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促进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国水产杂志社   作者:协会秘书处   日期:2022-10-08 14:36:29   字体:【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沈晓明书记、冯飞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挖掘休闲渔业潜力,促进渔业转型高质量发展,保障渔民转产可持续增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 一、工作目标

至2025年,建设8个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培育10个共享渔庄,建设4个海钓赛事基地,建设12个休闲型海洋牧场,创建7个休闲渔业特色小镇试点,培育30个美丽渔村,全省休闲渔船达到500艘、休闲渔船停靠码头达到10个,海上养殖休闲渔业平台养殖水体体积达到12万立方米,转产渔民达到10000人,休闲渔业产值在2020年的基础上增长两倍,休闲渔业接待人数年均增长50%以上、达到1700万人次,培育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热带休闲渔业亮丽品牌,推进全省休闲渔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 二、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2022年10月前)。建立健全促进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组织机构,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政府)

(二)组织实施(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疏堵点破难题,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政府)

(三)深入推进(2022年12月—2025年9月)。通过定期调度,梳理工作推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调整相关政策,精准发力。(责任单位: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政府)

(四)总结考核(2022年12月—2025年12月)。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依照有关规定,每年度12月份组织开展考核,考核结果报告省委、省政府。(责任单位: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政府)

● 三、重点工作

(一)“五个一”工程建设行动。

1. 打造一批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1)打造海口新溪湾、大致坡,文昌八门湾潟湖、铺前中心渔港、冯家湾海洋牧场、湖心—七洲列岛,三亚蜈支洲岛,临高东英镇国际慢城等8个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结合环岛旅游公路,在海口、琼海等市县培育10个共享渔庄。(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发布实施海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重点在海口、东方、乐东、陵水等市县发展深海智能化养殖观光平台,养殖水体体积达到12万立方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3)在海口、琼海、文昌、定安等具有一定基础的市县,引进10家企业主体,探索发展热带观赏鱼产业,引进40种热带观赏鱼,培育集热带观赏鱼引进、研发、培育、销售、观光等为一体的产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4)支持海口、三亚、琼海、文昌、万宁、定安、陵水等市县发挥地域优势,融合休闲渔业文化、地方特色文化,开发特色休闲渔业食品、产品。(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 创建一批海钓赛事基地。

(1)指导相关市县打造临高美夏国际休闲海钓运动中心、文昌海钓休闲运动中心、万宁港北休闲海钓中心、昌江棋子湾休闲海钓运动中心等海钓赛事基地。(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建设乐东龙栖湾,陵水南湾猴岛,儋州峨蔓,万宁加井岛,临高美夏湾,海口市东海岸二期,蜈支洲岛海洋牧场,文昌潮滩鼻、冯家湾、铜鼓岭、铺前湾、七洲列岛海洋牧场项目12个休闲型海洋牧场,突出保护修复环境、养护资源,适度发展休闲垂钓,形成一定规模后,结合实际打造海钓赛事基地。(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3. 培育一批渔业小镇和美丽渔村。

(1)在海口、三亚、琼海、文昌、临高等市县,按照“文化传承、特色鲜明、产业融合”发展思路,争取创建7个集渔业文化、旅游观光、休闲养生“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休闲渔业特色小镇试点,指导创建1—2个以海渔文化为主题的旅游小镇,通过政策激励引导、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土地潜在价值等方式,培育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引导大中小微企业联动发展。(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创建30个“生态环境优美、休闲特色鲜明、渔业文化浓郁、渔村风情独特”的美丽渔村,支持美丽渔村基础设施建设,并纳入美丽乡村统筹建设,指导创建一批椰级乡村旅游点。(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4. 创建一批休闲渔业精品赛事和节庆活动。

(1)稳步推动钓鱼运动健康快速发展,举办中国(海南)环岛海钓大奖赛等体育旅游品牌赛事,指导举办临高美夏国际矶钓大师赛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海钓赛事,鼓励各市县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钓鱼运动赛事。(牵头单位:相关市县政府,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举办第二届自贸港休闲渔业博览会等会展、博览(论坛)活动,集中打造潭门更路簿、108兄弟公祭海、赶海节,海口二月二龙抬头、新溪湾赶海节、龙舟节,临高哩哩美、儋州调声、陵水疍家等一批渔业产业特色鲜明、海南渔业文化浓厚、引导示范效益显著的休闲渔业节庆活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相关市县政府,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 建设一批休闲渔业船舶。

(1)下达沿海市县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建立完善与本地区渔业发展水平、管理能力、资源承载能力、资源利用状况相适应的船网工具指标总量控制体系,到2025年休闲渔船达到500艘。(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推广清洁能源休闲渔船,指导休闲渔船在建造过程中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加强休闲渔船及配套装备制造监管。(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二)休闲渔业品牌建设行动。

1. 充分发挥省休闲渔业协会、社会经营主体的作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创建海南休闲渔业区域公用品牌与精品示范工程,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示范项目创建标准,对符合标准的主体授权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并在宣传推介方面予以倾斜。(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相关市县政府,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3年6月)

2. 支持海口、三亚、琼海、乐东、陵水、定安等市县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体验活动,创新发展“渔业资源保护+旅游”的休闲渔业模式,引导培育休闲渔业旅游消费市场,将休闲渔业基地纳入常规旅游线路,创建20条精品休闲渔业旅游线路。(牵头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相关市县政府,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组织市场主体通过短视频、微信等社交软件和网络媒体开展推介,并在主要商场等场所建设休闲渔业区域公用品牌专柜、专营店,充分利用新媒体、OTA平台等宣传推广休闲渔业旅游业态,形成宣传推介合力。(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市县政府,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5年9月)

(三)休闲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 以二级以上渔港和游艇码头为基础,结合休闲渔业市场需求,按照东西南北合理布局,改建升级琼海潭门、文昌湖心、万宁港北、儋州峨蔓、临高美夏、昌江棋子湾、乐东龙栖湾、陵水新村、海口新溪湾、海口三联等10个休闲渔船停靠码头,配套游客接待中心、商业服务中心、综合联动管理中心等,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休闲渔业用海用地。(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 建设三亚崖州、文昌铺前、陵水新村、临高新盈4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以渔港经济区建设为基础,培育集休闲渔业商品装备经营、美食、购物为一体的休闲渔业产业链,打造成渔业产业优势突出、渔业设施一流、休闲气息浓郁的渔港经济区。(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

(四)渔民转产转业保障行动。

1.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渔民及渔民子女转产从事休闲渔业技能培训,实施职务船员、职业技能素质、安全应急等培训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支持建设休闲渔业渔民转产转业示范点,引导休闲渔业企业聘用转产渔民担任船员、导钓员、导游、厨师、服务员等,提高渔民转产转业积极性,实现渔民转产10000人的目标。(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市县政府,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 指导休闲渔业市场主体规范化管理和运营,培育壮大一批休闲渔业新型经营主体、休闲渔业龙头企业,鼓励有能力、有实力的渔民组建休闲渔业企业,支持渔民以入股、合伙等形式联合企业开展经营。(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市县政府,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5年9月)

3. 鼓励海口、临高、陵水、万宁等市县建设休闲渔业实训基地,建立“专业师资+渔民”的培训服务团队,帮助渔民上岗就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相关市县政府,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5年9月)

●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 压实各方责任。省政府在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领导小组中增设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增加省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并兼任休闲渔业专项小组组长,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详见《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领导小组中增设休闲渔业专项小组的通知》。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每年将促进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下达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省级各成员单位要梳理、细化本部门行动方案和工作推进时间表,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各市县要形成市县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对照省里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推进时间安排表,将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各村委会、各乡村振兴工作队。(牵头单位: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 加强督查考核。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办公室、各市县要分别建立调度例会、台账管理、通报、督查考评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每月10日前、每季度末前10日要向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办公室报送调度信息、督查情况。每年底组织开展成员单位、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牵头单位: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

1. 加强指导各市县做好休闲渔业项目的谋划和储备,统筹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贴资金,通过竞争评选项目的方式,重点对休闲渔业政策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技能培训等给予支持。同时,加强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 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设立休闲渔业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休闲渔业信贷产品,保障休闲渔业企业运营资金,开发适合的保险产品,加强意外事故善后保障。(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建设休闲渔业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渠道,建立符合海南实际的休闲渔业职业教育、专业培训体系。(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安全监管。

1. 严格落实休闲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主体负第一责任,市县政府负属地责任,省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加强休闲渔业生产各环节安全监管。制定《休闲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休闲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建立完善休闲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严厉打击利用“三无”船舶、捕捞渔船等其他船舶开展休闲渔业活动。(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 开发、完善、运用休闲渔业智能管理系统,对休闲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全程监管,实现休闲渔业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3年6月)3.协调保险机构开发休闲渔业险种,建立“行业协会+保险+涉业主体”的风险管理体系。(牵头单位: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责任单位:省休闲渔业协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强化宣传引导。

1. 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解读休闲渔业有关政策,及时回应休闲渔业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焦点。(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 密切关注休闲渔业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及时处置有关休闲渔业安全生产的负面舆情,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组织主流媒体正面宣传休闲渔业发展中呈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 附件:

《海南省促进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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